對滾到一半,發現對手手肘擦傷正在滲血,你手上剛好也有一道還沒癒合的小傷口,這時候該喊停還是繼續抓?多數道館對這個情境其實沒有明確共識,因為大家談論最多的是皮癬、MRSA 這類表面接觸就會傳染的皮膚病,卻很少討論需要血液或體液進入破損皮膚才會傳播的血液傳染病。柔術訓練長時間肌膚相貼、指甲刮傷與擦傷頻繁發生,加上道服與墊面被汗水浸透,其實正好符合血液傳染病傳播研究最關注的高風險條件。目前尚未有柔術專項的流行病學研究,本文整合角力、格鬥運動醫學與運動醫學會立場聲明的文獻,誠實拆解 B 型肝炎在角力隊已被記錄的道館內傳播案例、C 型肝炎與 HIV 的真實風險評估,以及賽事流血規則、B 肝疫苗接種建議與訓練中血液暴露的正確處理流程。
一、為什麼密集接觸的柔術是血液暴露的高風險情境
血液傳染病需要病毒進入血流或黏膜才能感染,光是皮膚完整接觸並不會傳播,這也是它和皮癬、MRSA 這類表面接觸即可傳染的皮膚病最大的不同。但柔術訓練恰好創造出讓血液暴露機會提高的環境:長時間的地板纏鬥讓皮膚反覆摩擦道服布料與墊面,指甲刮傷、道服磨破皮膚、鼻血、耳朵與眉骨的細小裂傷在一堂課裡並不少見,而且這些傷口往往不會讓比賽或訓練立刻停止,很容易被雙方忽略而繼續對抓。
更需要注意的是,這類傷口多半是慢性反覆的小擦傷,而不是單次明顯的外傷,加上道服與墊面長期被汗水浸濕、又在同一批人之間循環使用,等於把「皮膚屏障偶爾破損」與「長時間密切接觸」這兩個血液傳染病傳播的必要條件同時湊在一起。這正是為什麼角力、柔道等同屬地板纏鬥類的接觸性運動,會成為血液傳染病流行病學研究長期關注的族群。
二、B 型肝炎:道館裡已有實證記錄的傳播案例
B 型肝炎是目前唯一在角力隊有明確病例報告的血液傳染病。Kashiwagi 等人早在 1982 年就記錄過一起高中相撲社的 B 肝群聚感染,隨後陸續有類似案例被提出討論。Takata 等人 2020 年發表的病例報告更完整還原了傳播鏈:日本一間角力俱樂部中,一名 19 歲選手確診 B 肝約 5 個月後,同俱樂部另外兩名成員也相繼感染,三人的病毒株經定序確認為同一基因型(C2 型,日本最常見的基因型),且都排除了其他常見感染途徑(如性接觸、共用針具),研究團隊認定為經由訓練中的流血傷口與汗液水平傳播。
更值得留意的是潛伏帶原者可能比想像中更多。Bereket-Yücel 針對 70 名土耳其奧運角力選手的研究發現,雖然標準的 B 肝表面抗原檢測全數為陰性,但用更敏感的 PCR 技術檢測,卻在其中 9 人(13%)驗出潛伏性 B 肝病毒 DNA,代表傳統篩檢方式可能漏掉一部分帶原者。該研究另一項發現是選手血液與汗液中的 B 肝病毒 DNA 濃度呈顯著正相關(r=0.52,p<0.01),作者因此建議把汗液也視為接觸性運動中除了流血傷口、黏膜暴露以外的額外潛在傳播途徑。
潛伏性 B 肝與汗液傳播:證據還在累積中
看到「血液與汗液病毒量顯著相關」這個結果,很容易直接聯想成「流汗就會傳染」,但這個推論跳得太快。這項研究證實的是兩者之中都能驗出病毒基因物質,並不等於汗液中的病毒量足以造成有效感染,兩者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比較保守也比較符合現有證據的解讀是:開放傷口接觸血液仍是目前唯一有明確病例支持的傳播途徑,汗液浸濕的道服與墊面則是「證據還不足以下定論,但值得比照一般衛生標準加強清潔」的灰色地帶,不必恐慌,但也不該完全忽視。
三、C 型肝炎與 HIV:風險真的存在,但比想像中低很多
相較於 B 肝,C 型肝炎與 HIV 在運動場域傳播的證據明顯薄弱許多。美國運動醫學會(AMSSM)2020 年更新的立場聲明明確指出,目前沒有運動場域中 HIV、C 肝或 D 肝傳播的明確病例記錄,「傳播極其罕見」,也沒有證據支持需要對一般運動員實施強制篩檢,只需要照護人員落實標準防護措施即可。這代表對絕大多數以興趣為主的柔術練習者而言,C 肝與 HIV 並不是需要天天焦慮的風險。
不過在競技層級的格鬥運動,防護標準明顯更嚴謹。2026 年美國拳擊臺邊醫師協會(Association of Ringside Physicians)發布的最新立場聲明建議,格鬥類運動賽事應在賽前 3 個月內(最長可放寬到 6 個月)用血清檢驗(而非快篩)對選手進行 HIV、B 肝、C 肝的例行篩檢;活動性感染且病毒量可測得的選手應排除在有血液接觸風險的比賽之外,但C 肝已治癒、或 B 肝病毒量已測不到的選手仍可以正常參賽。目前 IBJJF 等主流柔術賽事尚未強制要求賽前血液篩檢,但現場醫療人員對於流血傷口的處置規則,精神上與這套防護邏輯是一致的。
四、別和「道館癬」搞混:表面感染 vs 血液感染
皮癬、MRSA、HSV-1 角鬥士皰疹這類皮膚感染,光靠皮膚對皮膚的直接接觸就可能傳播,不需要傷口或血液;血液傳染病則完全不同,必須是病毒經由破損皮膚或黏膜進入血流才會感染,單純皮膚接觸不會傳播。把兩者混為一談,容易讓人對真正的高風險情境(開放傷口接觸血液)掉以輕心,卻對低風險情境(完整皮膚碰到對方汗濕的道服)過度緊張。
| 比較項目 | 皮癬 / MRSA / HSV-1 | B 肝 / C 肝 / HIV |
|---|---|---|
| 傳播所需條件 | 皮膚對皮膚直接接觸即可 | 需破損皮膚或黏膜接觸血液/體液 |
| 病原類型 | 真菌、細菌、局部型病毒 | 血液傳播型病毒 |
| 柔術族群證據 | 盛行率研究充足(如皮癬 34.29%) | 柔術專項研究極少,多借鏡角力 |
| 疫苗可預防 | 否 | B 肝可,C 肝與 HIV 目前無疫苗 |
| 主要防護重點 | 場館消毒、賽前皮膚篩檢、個人衛生 | 傷口覆蓋、流血即時處理、疫苗接種 |
五、道館與賽事的血液暴露防護實務
IBJJF 的規則明訂:選手若在比賽中流血,且經隊醫處理兩次仍無法止血,該場比賽會因傷停止判定。這條規則的精神不只是保護受傷選手本人,也是在降低血液持續暴露在墊面與對手身上的時間。日常訓練沒有隊醫在場盯場,防護責任更需要落在每個練習者與道館管理者身上。
訓練與道館端可以立即落實的 3 件事
・傷口先包再上墊:任何滲血或滲液的傷口,訓練前就用防水敷料完整覆蓋,開放性傷口未止血前不建議繼續對滾。
・絕不共用可能沾血的物品:剃刀、指甲刀、擦汗毛巾這類容易接觸到微量血液的個人用品一律不共用,道服與護具也建議個人專用。
・道館常備防護裝備:櫃檯或教練休息室準備拋棄式手套與消毒液,一旦墊面沾到血跡,處理人員應戴手套清消,而非徒手直接擦拭。
六、B 型肝炎疫苗接種建議
Kordi 與 Wallace 針對運動場域血液傳染病風險的文獻回顧明確建議:接觸性與碰撞性運動的選手應常規接種 B 型肝炎疫苗,尤其是青少年選手與經常前往 B 肝盛行率較高地區訓練或比賽的族群。B 肝疫苗的保護效力持久,完整接種後多數人可維持長期保護力;若過去接種紀錄不明或年代久遠,可透過抽血檢測 anti-HBs 抗體效價,效價不足再補打即可,不需要整套疫苗重新施打。相較之下,C 型肝炎與 HIV 目前都沒有疫苗可用,防護重點只能放在傷口處理與暴露後的醫療評估。
・皮膚出現不明原因的持續倦怠、食慾不振,合併眼白或皮膚發黃、尿液顏色變深(需排除急性肝炎)
・確定有開放傷口直接接觸到他人血液,尤其對方感染狀態不明,建議在暴露後儘快就醫評估是否需要 B 肝免疫球蛋白或 HIV 暴露後預防性投藥(PEP),這類處置有明確的時間窗口,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過去B 肝疫苗接種紀錄不明且從未檢測過抗體效價,尤其是準備開始密集接觸性訓練前
・已知自身或訓練夥伴為B 肝、C 肝或 HIV 帶原者,需要醫師協助評估訓練與參賽的適當調整
七、風險比例的正確認知
把現有證據攤開來看,血液傳染病在柔術訓練中的實際圖像相當清楚:整體傳播機率確實不高,AMSSM 的立場聲明也明白指出運動場域中 HIV 與 C 肝的確診傳播案例極其罕見;但風險並非零,B 型肝炎已經在角力隊留下明確的群聚感染紀錄,潛伏性帶原者的比例也可能高於一般人直覺的想像。這代表兩種極端反應都不合適:既不需要因為聽到「血液傳染病」就對每一滴血跡過度恐慌,也不該因為機率低就完全省略基本防護。把傷口覆蓋、共用物品管理、B 肝疫苗接種這幾件事做到位,就已經涵蓋了目前文獻指出最主要的防護重點。
常見問題
對手身上的傷口在流血,還能繼續跟他對滾嗎?
不建議。IBJJF 等主要賽事規則規定,選手若流血且經隊醫處理兩次仍無法止血,該場比賽會因傷停止判定;日常訓練中若對手有開放性傷口正在流血,應立即暫停對滾,讓傷口清潔包紮並確認止血後再繼續,不建議在血液未受控制前繼續抓握對滾。
小時候打過 B 肝疫苗,長大練柔術還需要擔心嗎?
B 型肝炎疫苗保護力持久,完整接種者多數能維持長期保護力,但柔術屬於高頻率皮膚接觸的對抗性運動。Kordi 與 Wallace 的文獻回顧建議接觸性運動員應常規接種 B 肝疫苗,若接種紀錄不明或年代久遠,可抽血檢測 anti-HBs 抗體效價,效價不足再補打即可,不需要重新打完整套。
汗水會傳染 B 肝、C 肝或 HIV 嗎?
目前證據還不足以下定論。Bereket-Yücel 等人針對奧運角力選手的研究發現,血液與汗液中的 B 肝病毒 DNA 濃度呈顯著正相關(r=0.52,p<0.01),代表汗液中確實可能存在病毒基因物質,但這不等於汗液本身的病毒量足以造成有效感染。現有實證仍以開放傷口直接接觸血液為主要傳播途徑,汗液渾濕的道服與墊面則建議比照一般衛生標準加強清潔。
皮膚只是小擦傷、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血,感染機率有多高?
整體機率偏低,但不是零。美國運動醫學會(AMSSM)2020 年的立場聲明指出,運動場域中確診的 HIV、C 肝與 D 肝傳播案例極其罕見,也沒有證據支持需要對一般運動員強制篩檢;但角力選手的研究確實記錄過 B 肝在道館內傳播的個案,說明風險雖低卻真實存在,傷口照護與環境清消仍是必要的基本防護,不能因為機率低就完全忽略。
C 型肝炎或 HIV 帶原者可以練柔術或參加比賽嗎?
可以,且不應一律禁止。2026 年美國拳擊臺邊醫師協會(Association of Ringside Physicians)的立場聲明指出,C 型肝炎已治癒或 B 型肝炎病毒量測不到的選手可以正常參賽;僅活動性感染且病毒量可測得者,才建議先接受治療控制病情。是否參賽與是否需要調整接觸性訓練,應由感染科與運動醫學醫師共同評估決定,而非直接排除。
參考文獻
1. Kashiwagi S, Hayashi J, Ikematsu H, et al. (1982). An outbreak of hepatitis B in members of a high school sumo wrestling club. JAMA;248(2):213-214. PubMed PMID 7087113(早期記錄相撲社群聚 B 肝感染的病例報告,為文中「角力隊已有明確病例」的歷史依據)
2. Takata K, et al. (2020). Horizontal Transmission of Hepatitis B Virus Genotype C Among Members of a Wrestling Club in Japan. Am J Case Rep;21:e925044. PubMed PMID 32863382(3 名角力俱樂部成員經基因型定序確認為同一 B 肝病毒株,排除其他傳染途徑後認定為訓練中水平傳播,為文中傳播案例段落的核心依據)
3. Bereket-Yücel S. (2007). Risk of hepatitis B infections in Olympic wrestling. Br J Sports Med;41(5):306-310. PubMed PMID 17331974(70 名土耳其奧運角力選手中 13%(9 人)PCR 檢出潛伏性 B 肝,且血液與汗液病毒 DNA 濃度顯著相關 r=0.52,p<0.01,為文中潛伏性帶原與汗液段落的數據來源)
4. Kordi R, Wallace WA. (2004). Blood borne infections in sport: risks of transmission, methods of prevention,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hepatitis B vaccination. Br J Sports Med;38(6):678-684. PubMed PMID 15562159(文獻回顧建議接觸性運動員常規接種 B 肝疫苗,為文中疫苗接種建議段落的依據)
5. McGrew C, et al. (2020). AMSSM position statement update: blood-borne pathogens in the context of sports participation. Br J Sports Med;54(4):200-207. PubMed PMID 30890535(美國運動醫學會立場聲明,指出運動場域中 HIV、C 肝與 D 肝傳播極為罕見、不需強制篩檢,為文中「風險真實但比例低」段落的依據)
6. Giovane RA, deWeber K, Sauceda U, Bianchi D. (2026). Blood-Borne Infection Prevention in Combat Sports: Position Statement of the Association of Ringside Physicians. Clin J Sport Med;36(2):102-110. PubMed PMID 40197438(拳擊臺邊醫師協會最新立場聲明,訂出格鬥運動賽前血液篩檢時窗與帶原選手參賽標準,為文中競技層級防護與 C 肝/HIV 帶原者參賽建議的依據)